编号:20251202001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
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 2025 年 12 月 23 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连州市连州镇良江路1号行政服务大厅(不动产登记中心)联系方式:0763-6637009
登记机构: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 12月 2 日
编号:20251202001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
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 2025 年 12 月 23 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连州市连州镇良江路1号行政服务大厅(不动产登记中心)联系方式:0763-6637009
登记机构: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 12月 2 日